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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2020-06-28 00: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许发〔2017〕17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许政〔2018〕30号)等政策文件,经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为我市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其中,对在创新主体许昌市人民政府文件许政〔2020〕19号培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禹州市中原云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49家单位奖励500万元;对在创新载体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许昌许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73家单位奖励815万元;对在创新成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奖励107万元;对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和477件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38.6万元。

希望各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勇攀高峰,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学习,不忘初心,勇于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实力,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速增效,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实现“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